《漢語大詞典》:差法 拼音:chà fǎ
(1).吏部选授官吏的条例,又称《差注条法》。《宋史·选举志四》:“吏部尚书 蔡洸 以改官、奏荐、磨勘、差注等条法,分门编类,名《吏部条法总类》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理宗宝庆三年》:“诸道检法官,照条格差法,宪司毋得妄辟。”(2).指徭役赋敛。 元 马致远 《汉宫秋》第一折:“你便晨挑菜,夜看瓜,春种穀,夏浇麻,情取棘针门粉壁上除了差法。”
(3).犹做法。 元 无名氏 《争报恩》第一折:“你低着腰,把那脚抬得轻着。这等的差法,也着人教你!赤赤赤!”
《漢語大詞典》:敛弛(斂弛) 拼音:liǎn chí
赋敛与施惠。《周礼·天官·小宰》:“敛弛之联事。” 郑玄 注:“ 杜子春 弛读为施。” 孙诒让 正义引 王引之 曰:“弛舍与赋敛意义不伦,无由并举,当以读施为是。敛者聚也,施者散也。或先施而后敛,或先敛而后施。”《漢語大詞典》:茅赋(茅賦) 拼音:máo fù
指封土及其赋敛。《北史·裴叔业等传论》:“举地而来,功诚两茂,其以大启茅赋,兼列旄旟,固其宜矣。”《陈书·高祖纪下》:“茅赋所加,宜遵旧典。”《陈书·周敷传》:“可存其茅赋,量所賻卹,还葬京邑。”参见“ 茅土 ”。《漢語大詞典》:茅土 拼音:máo tǔ
指王、侯的封爵。古天子分封王、侯时,用代表方位的五色土筑坛,按封地所在方向取一色土,包以白茅而授之,作为受封者得以有国建社的表征。《文选·李陵〈答苏武书〉》:“ 陵 谓足下当享茅土之荐,受千乘之赏。” 李善 注:“《尚书纬》曰:‘天子社,东方青,南方赤,西方白,北方黑,上冒以黄土,将封诸侯,各取方土,苴以白茅,以为社。’” 汉 蔡邕 《独断》卷下:“天下大社以五色土为坛,皇子封为王者受天子之社土,以所封之方色,东方受青,南方受赤,他如其方色,归国以立社,故谓之受茅土。” 唐 李颀 《行路难》诗:“ 汉 家名臣 杨德祖 ,四代五公享茅土。” 明 何景明 《醉歌赠子容使湖南》:“圣朝分封重茅土,词林礼乐超前古。” 清 蒋士铨 《一片石·梦楼》:“茅土已先沧海变,桃花休向墓门红。”